數位化時代如何進行品牌及商標保護?

文:何姵璇 2021/07/25

  之前由於全球疫情延燒,大部分的人待在家中的時間變長,進而產生宅經濟崛起,電商網紅競爭激烈,可謂數位化戰國時代,如不提早規劃進行商標保護,需要小心惡意競爭者搶註,台灣商標法是以先申請為原則,因此,一旦決定商標的使用樣貌時,非常建議一定要優先進行商標保護。我國商標使用樣貌可以是圖形、文字、聲音、顏色、動態、立體形狀甚至是氣味,只要具有識別性,就能夠成為商標。

  不過,我國並未限制商標需先申請才能使用,例如先前彰化老店「不二家」,早在1972年就已經成立該品牌,並做出口碑,但該店名並沒有註冊商標,2018年因侵權日商「不二家」商標,而迫使改名,必須放棄經營許久的「不二家」改名為「不二坊」。由於各國商標法皆有所不同,於其他國家使用商標前,建議品牌發展與銷售要先了解該國家商標法規範、進行商標檢索布局,以保護自身品牌形象。例如美國商標在申請時會要求提供使用證據,以核定該商標有真正被使用在相對應商品項目。

 

進行商標註冊保護有以下好處:

一、商標標示在產品或服務上可以使一般大眾認明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即為建立品牌形象的手段之一。

二、商標權具有排他性,可排除相同或近似商標使用在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中,以利品牌形象不被混淆誤認。

三、優先進行商標權保護,可因商標權之排他性加上品牌形象的建立,提高市場獨占性,促使一般大眾聯想該商品或服務。

四、申請商標是保護自身避免於無意中侵害他人商標權,同時可避免他人侵害,如商標權被侵害,可以請求排除及損害賠償。

五、商標權為無形資產,權利人可以為企業或個人,也可進行授權或轉讓。

六、商標註冊證書之取得,可增加一般大眾對於產品及服務之信賴度。

七、我國商標註冊公告後取得保護年限為十年,得可無限次數申請延續,得以延續品牌長久口碑。

  所以,建議品牌商標的發想時,應該先思考是否在市面上有相似或相近的商標,設計的圖樣或文字是否具有獨特識別性,以此為基準進行發想,再請LOGO設計公司進行設計,可以減少來回修改商標的時間成本,更符合經濟效益。

看完本篇如對商標註冊保護還有相關問題或是需要專人協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資料參考來源:

1.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cp-508-858418-a7f7a-201.html

2.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E%85%E7%B6%93%E6%BF%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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