灃郁智權知識系列 ─ 「申請專利」的本質與價值2-技術揭露程度的衡量

文:姚迪谷 2021/12/05

    延續「灃郁智權知識系列 ─ 「申請專利」的本質與價值」的話題,在替客戶服務的過程中,往往會遇到客戶心裡所真正在意的點、客戶所真正擔心的事情,而這些想法及細節,或許就是欲申請專利的您所會面臨到的問題,以下筆者再提供親身經歷過的兩個案例,藉由案例的分享同時對這些您可能會產生的疑慮做更進一步的說明及闡述。
 

 

案例一:

發明人:先生,我覺得這篇專利說明書寫的太詳細了,我想要把XXX結構拿掉,僅說明我的發明可以做到YYY功能就好了。

筆者:先生,可是我們發明的重點,不就是XXX結構的技術特徵嗎?藉由XXX結構來讓本發明可以產生YYY功能,同時也與習知技術的做法不一樣,更增強了過去技術所無法達成的功效。

發明人:對啦,我們的重點就是XXX結構沒錯,但我只想要用比較含糊的說明來帶過這一段,不想把我真正的技術手段做揭露。

筆者:我了解您的想法,但是如果專利說明書不把我們真正的技術手段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話,那我們的技術是得不到專利保護的,申請這件專利也就沒有它的意義了;另外,委員在對專利做審查時,也有可能會認為我們揭露的技術手段太過含糊,沒有辦法據以實施,進而導致專利無法獲准。

 

    上面的案例,表達了發明人想要申請專利做保護,但又陷入不敢做技術揭露的矛盾,在前一篇文章有說到,專利的本質就是用來做技術的保護,進而產生排他的效益,今天你不把「真正」的技術寫出來,那國家怎麼會賦予你「專利權」讓你擁有保護呢?

 

案例二:

幾天後…筆者又接到發明人的來電…

發明人:先生,我這邊還有一些相關的核心技術,再麻煩你幫我做一下專利布局及規劃。

筆者:沒問題,針對技術做全盤的專利布局及規劃,是我們的強項。

發明人:可是啊…我有點擔心,我一下子把我們公司全部的關鍵技術都透漏給你們知道,你們會不會洩漏給其他我的競爭對手呢?

筆者:先生您放心,我們在做技術洽談之前, 貴我雙方都有簽定保密協議,我司有對 貴方技術做保密的義務,再者,我們是一間「永遠把客戶的事想得比自己的事還重要」的公司,永遠把客戶的需求及擔心擺第一,公司是要長遠經營下去的,我們不會做這些不符職業道德的行為。

發明人:這樣啊…那我就放心了。

 

    上述例子所示,發明人會有這些顧慮,是因為這位發明過去曾真正遭遇到這樣的經歷,以前合作的事務所,竟然把他們的技術透漏給另一間競爭廠商知道(兩間廠商都是同一間事務所的客戶),更氣的是,還早先一步申請了專利。

 

    我們灃郁專利,秉持著嚴格的紀律及道德操守,會在第一線為客戶的技術做最嚴謹的保密及把關,當客戶接受我們服務的那一刻起,替客戶做好嚴密的保密措施,是我們必須、也應當做的承諾,替客戶把技術做到最完善的保護是我們的責任。把您的技術交給我們,讓灃郁專利將您的技術創造無限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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